研究生
培养

概况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致力于人工智能前沿创新研究及顶尖人才培养,目标为实现人工智能核心基础、底层架构和未来计算模式的重大创新突破,建成世界一流的汇聚及培养顶级人工智能人才的大基地。学院研究生教育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四个关键学科方向,形成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的培养体系。

秉承“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的理念,学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实施“博士生导师组轮转制度(Rotation)”:学院博士生入学第一学年原则上由导师组共同指导,并以3至6个月为周期在2位(含)以上不同导师课题组进行轮转培养。旨在鼓励学生自主探索研究志趣,在跨课题组科研体验中拓宽学术视野,最终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研究方向和指导导师,为博士生提供更全面、多元化、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和发展支持。

目前,学院研究生规模稳步扩大,其中2025年拟录取博士生50人。学院将为学生提供优越的科研平台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充分激发学生潜能,发掘创新个性,助力其成长为引领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学术精英与产业领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较好地学习与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诚信公正,学风严谨,有社会责任感。 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有关研究方向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优秀的综合素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由导师提名,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聘请一名副导师。副导师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 跨一级学科(或交叉领域)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并由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3. 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4. 导师应有适于培养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和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副导师或指导小组)应与博士生定期交流,关心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博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A. 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9,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4,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9,必修环节 6。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

B. 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34,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5,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23,必修环节 6。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

控制科学与工程

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

本学科坚持立德树人,结合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教育理念,培养从事控制科学与工程各相关方面的各类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在自动控制理论、人工智能、脑与认知、模式识别、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信息与信号处理、系统设计与仿真、导航制导与控制、生物信息学、系统生物学、检测技术等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学科科学理论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组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专业教学的能力,熟悉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学术论文写作和交流,成为本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有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

3、联合指导教师经系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A. 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5,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4,基础理论课不少于3,学科专业课不少于2,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必修环节 5。

B. 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29,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5,基础理论课不少于6,专业基础课不少于8,专业课不少于4,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必修环节 5。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

培养博士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学风严谨,有社会责任感。

2、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心健康,具有优秀的综合素养。

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联合指导教师。

2、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报系主管部门批准。计划执行过程由系主管部门按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实施检查。

3、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査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4、导师要关心博士生的思想、业务和全面成长。

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A. 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9,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4,学科专业要求课程不少于8,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必修环节 6。

B. 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40,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5,基础理论课不少于6,专业基础课不少于6,专业课不少于2,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导师指导选修课程不少于10,必修环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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